A:首先明確什么情況需要變更: 1.如果是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的許可事項有變化的,經營者應該在變化后十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機關/部門提出變更經營許可的申請; 2.如果是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的,經營者應該在變化后十個工作日向原發證機關/部門進行報告; 3.對于經營場所發生變化的,要重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 對于要進行變更的,應該提交這些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變更申請書; 2.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3.與變更食品經營許可相關的其他材料。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對變更、延續、補辦和注銷等事項都做了詳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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