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銷公司的時候,可以選擇的注銷方式有兩種,分別是簡易注銷和一般注銷。顧名思義,簡易注銷肯定相比一般注銷來說更加的便捷。那么,你了解這兩種方式嗎?各自又怎樣的流程,又分別適用于何種情況呢?下面我們就來看一看這兩者的區別。
一、簡易注銷與一般注銷的區別
1、提交資料
首先,在所需要提交的資料方面,簡易注銷需要的資料要更少一些。需要提交的資料有:
1)《簡易注銷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
3)營業執照正副本(如果已經換成“三證合一”的新照,提供新照即可)
4)其他需要根據具體要求提交的,例如無債權債務等聲明及承擔相應責任的承諾書、決定解散的決議性文件、未開業或無債權債務的情況說明、有限公司股東會(股東)決定企業解散、組織并完成清算且承諾債務等內容的1份決定書等。
但是一般注銷不但要提交以上資料,還需要根據規定提供清算報告、投資人決議、清算組備案證明、清稅證明、刊登公告等,這些資料都需要申請人自己去各個相對應的場所辦理,是非常麻煩的。
2、流程
簡易注銷的程序很簡單:1)政府網站發布公告2)等待10個工作日3)注銷登記
然而一般注銷的程序就相當復雜了,首先得成立清算小組,然后去當地工商管理部門認可的報紙進行登報,經過大概45天后提交注銷公司國、地稅,再去工商局辦理備案,注銷公司的營業執照,另外還要注銷社保、銀行賬戶、印章等。
3、注銷時間
簡易注銷的時間大概只需要10天,在公告期內,3天沒有異議的話就可以辦理簡易注銷了。而一般注銷流程后還得公示45天,后續的事情也需要花費很多時間。
4、費用
一般注銷需要的費用幾千,多的話甚至達到幾十萬。簡易注銷不需要公告費,公告方式簡單。
簡易注銷雖然方便,但并不適合所有公司,例如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屬于非法人分支機構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存在股權凍結的、涉及到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這些企業都不能進行簡易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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