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企業發生稅務異常后,企業要向先關部門提供稅務異常的情況說明以及可以解除稅務非正常狀態的正當理由。
2、如果沒有清繳稅務,那么可以作廢原有的申報,進行重新申報;如果已經清繳了,那么納稅人可以申報錯誤更正,然后系統會根據親厚申報的信息判斷應補退的金額。
(1)當應補退金額為正的時候,系統會自定生成續交繳納的稅款,需要納稅人在繳款期限內進行補繳。
(2)當應補稅款為負的時候,說明多繳納了稅款,納稅人要去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
(3)如果應補稅款為零,系統會自動對應征數額進行調整。
3、辦稅服務廳在接收到申請材料的時候,會對材料進行核對,符合要求的會給予受理,不符合的會駁回并告知原因。
4、接下來相關部門會對相關情況進行核查。
5、然后納稅人需要補充申報、補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等。
6、辦稅服務廳會根據管理部門反饋的情況對納稅人的非正常狀態進行解除。
7、如果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被宣布失效,那么就會收繳原來的稅務登記證并發放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