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限制出口的數量和種類等,商務部授權發證機關依法簽發出口許可證。其簽發機關是對外經貿行政管理部門。
那么申領出口許可證,各類進出口企業需要這些文件材料:
1.出口許可證申請表。申請表在填寫完畢后還要加蓋單位公章;
2.出口合同,包括原件和復印件;
3.單位/企業公函或申領人工作證。如果交由代辦,代辦人員需出示委托函;
4.非外貿單位,需要提供主管部門(司、局級以上)證明;
5.如果是第一次申請許可證,企業還要提供外經貿或其授權的地方外籍腦主管部門批準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的文件;
6.外資企業第一次申領,還要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并由發證機關存檔備案;
具體的申領程序有以下幾步:
1.申請:領證人向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其申請內容有出口商品名稱、規格、輸往國別地區、數量、單價、總金額等項目,并向發證機關提交其他相關材料和證件等;
2.審核填表:發證機關會在收到相應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如果確定無誤,發證機關同意繼續申請,領證人再按規定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申請表》;
3.輸入電腦:填好申請表后,由申請企業、單位加蓋公章后交給發證機關。審核后如果符合要求,申請表上的信息將由發證機關輸入電腦中留存;
4.發證:發證機關會在申請表送交后3個工作日內,簽發許可證,一式四聯,領證人將拿到第一、二、三聯,接著再辦理報關和銀行結匯手續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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