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開始推行三證合一以來,就不僅僅是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以及工商營業執照三證合為一證,同時也對之前納稅人的舊的識別號發生變更,還會對企業在購領發票等相關事項上產生影響,所以對其變更處理以及注意事項進行了解還是有必要的。下面就來了解以下相關的內容。
一、納稅人三證合一各種稅務變更處理事項:
1、“發票專用章”重新刻制以及更換發票領購簿,需要攜帶法人印和公章、新刻制的發票專用章以及舊發票領購簿到辦稅服務廳窗口進行辦理。
2、進行網絡申報繳稅的納稅人須重新簽署“三方協議”憑“三方協議”表文件到銀行進行重新簽署,再到辦稅服務廳窗口辦理即可。
3、發票校驗
(1)納稅人手中剩余的發票將會作廢同時會將開票系統聯網以及數據成功上傳;
(2)攜帶發票到辦稅服務廳窗口完成發票驗舊工作和舊稅號發票的認證工作。
4、稅控設備變更發行
(1)持稅控設備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時鐘授權業務;
(2)持稅控設備完成注銷抄稅操作工作;
(3)攜帶稅控設備與服務單位所開具的維護單至辦稅服務廳辦理變更發行的業務。
5、領購發票
(1)攜帶營業執照原件、購票員身份證原件、變更發行后的稅控設備和新的發票領購簿到辦稅服務廳窗口領購發票;
(2)聯系服務單位進行開票系統的重新安裝。
6、若您在辦理“三證合一”之后,才進行征期抄報稅與清卡需要注意:因為換證后納稅人識別號由15位升到18位,系統無法完成“自動清卡”操作,需要攜帶準備的材料到辦稅服務廳窗口辦理手工解卡業務。
(1)完成增值稅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將申報表的主表、附表一、附表二打印出來并加蓋公章;
(2)在開票系統里完成抄報稅操作,打印當期的發票匯總表與認證匯總表且加蓋企業公章;
(3)準備以上的材料跟稅控器具到辦稅服務廳窗口進行辦理事項。
二、納稅人三證合一稅務變更注意事項:
1、納稅人在征期之內進行變更“三證合一”的,應先辦理手工解卡手續,再按照規定辦理剩余的其他業務;在征期外進行變更的,請按照上述順序依次辦理;
2、變更當月系統無法自動進行驗舊的,建議納稅人在變更當月時請勿領票、開票;
3、在稅號升位之前,建議納稅人完成申報表的申報工作、抄報稅工作并且進行清卡處理;
4、在稅號升位以前,若是還有空白發票的,建議開完所有的發票并且完成驗舊,開不完的發票全部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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