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mmm小編只想說按時交年報吧!不要為了一時省事惹出更大的麻煩!小微律政小編提醒您:企業可以不經營但是年報必須交!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明確規定,經營者有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公示信息隱瞞弄虛作假等情節,企業將被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情節嚴重的,依據《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給予行政處罰。不按規定年報的企業將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個體工商戶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違法企業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違法個體工商戶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凡滿3年未按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將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向社會公示。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啊咧?您還沒看夠嗎?小微律政官網還有更多精彩內容等你挖掘,不僅有每日第一手政府資訊更有關于企業注冊、商標辦理、代理記賬、版權社保等一系列創業法律知識,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我們辦不到的!如果您有任何業務需求或者創業疑問歡迎咨詢我們的客服電話:4000-400-918或者登錄小微律政官網:http://m.yatmusic.com/自己尋找答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