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在申請人提交申請和材料后,工作人員對其進行審查,并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如果材料齊全、符合形式,則受理; 2.審查:對紙質材料進行審查,如果材料內容沒有任何問題,則審查通過; 3.決定:對于通過審查的,工作人員做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并出具相關的文書。 以上是辦理流程。 除了濱海新區和自貿區,其他區辦理都在天津市人社局。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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