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每屆任期不超過三年,具體產生辦法均由公司章程規定。
如果公司章程規定了董事的任期,在任期屆滿前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如果沒有規定任期或者在任期內未履行董事職責,可以召開股東會議或臨時股東會議,更換董事。
設董事會的,由董事會選舉董事長,不設董事會的,更換了執行董事就更換了法定代表人。
股東會、董事會形成決議后依法辦理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變更登記手續。
服務顧問聯系手機已經通過短信發送給您 請注意查收
我們將把服務顧問的聯系電話,以短信的方式發送到您的手機上,請查收
請輸入正確手機號
請輸入正確手機號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每屆任期不超過三年,具體產生辦法均由公司章程規定。
如果公司章程規定了董事的任期,在任期屆滿前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如果沒有規定任期或者在任期內未履行董事職責,可以召開股東會議或臨時股東會議,更換董事。
設董事會的,由董事會選舉董事長,不設董事會的,更換了執行董事就更換了法定代表人。
股東會、董事會形成決議后依法辦理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變更登記手續。
看資訊,不用東奔西跑 新鮮、全面的律政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