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文化】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向系統內外征集“互聯網+稅務”創意“金點子”及電子稅務局Logo設計方案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5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的通知》(稅總發〔2015〕113號)的要求,使每一個具有科學思維和創新能力的人參與創新,形成大眾創造、釋放眾智的新局面。結合當前正在規劃建設的電子稅務局項目,云南省國家稅務局決定向系統內外廣泛征集“互聯網+稅務”創意“金點子”及電子稅務局Logo設計方案?,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大力推進“眾創”模式,形成人人參與云南國稅“互聯網+稅務”建設的局面,匯聚眾智優化辦稅流程,匯聚眾智提升辦稅體驗,匯聚眾智提高納稅滿意度,匯聚眾智提高納稅遵從度。
二、征集意義
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電子稅務局建設項目,是深度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等互聯網技術的創新成果,全方位改進和提升納稅服務工作,鑄造一個基于云計算和大數據技術的基礎平臺,連接內外兩個網絡,提供PC(個人計算機)、APP(應用)、SA(服務號)三種訪問入口,智慧服務經濟社會、政府部門、社會大眾、納稅(費)戶、辦稅人員、稅務人員等六類對象,具有全天候、全方位、全覆蓋、全流程、全聯通、全監控等六個顯著特點的“9i電子稅務局”。
廣大公眾、納稅人、辦稅人員、稅務干部的建議意見、需求、點子,是“互聯網+稅務”建設工作不斷發展和進步的源泉;電子稅務局Logo則是云南國稅“互聯網+稅務”的文化象征,通過向公眾征集Logo,匯聚公眾智慧共同推進 “互聯網+稅務”文化建設。
三、主辦方
云南省國家稅務局
四、征集對象
面向社會各界,包括企業、高校、個人和各種組織;面向全體稅務干部。
五、征集內容及要求
(一)“互聯網+稅務”的金點子
1.內容
(1)建議圍繞《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的通知》(稅總發〔2015〕113號見附件)(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提出以“互聯網+”改進和提升云南國稅納稅服務、稅收征管、稅收執法、社會協作等方面的建議。
(2)建議圍繞涉稅業務“痛點”、“堵點”、“難點”,創新提出解決方案。
(3)建議圍繞互聯網創新技術成果,創新提出你認為可深入應用的創新技術簡要實施方案。
(4)建議圍繞國稅機關的納稅服務,創新提出你認為可以提升滿意度和稅法遵從度的創意點子。
“金點子”內容不局限于以上四個方面。
2.要求
(1)言論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金點子”內容應有益于“互聯網+稅務”建設工作。
(3)“金點子”內容應具備可行性。
(4)“金點子”內容應具有創新性。
(二)電子稅務局的Logo
1.內容
Logo設計要具有“互聯網+”的元素,突出電子稅務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納稅人和稅務人的理念。
2. 要求
(1)作品內容樣式新穎獨特,富有創意,能夠體現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電子稅務局理念。
(3)作品要構思精巧、色彩協調、個性鮮明,具有高水平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圖案要簡潔、大方,便于識別、記憶,有利于宣傳和推廣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電子稅務局。
(4)作品以矢量圖+JPG格式提交,如有困難,也可以使用其他格式的作品提交,如手繪、JPG等作品格式。
六、征集時間及評選方式
(一)征集時間: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1月25日
(二)評選時間:2015年11月26日—2015年11月30日
(三)評選方式:
1.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電子稅務局和數字納稅人建設攻關小組初選出20條“金點子”,由云南省國家稅務局“互聯網+稅務”領導小組審定。
2.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電子稅務局和數字納稅人建設攻關小組初選出5個電子稅務局Logo優秀作品作為入圍備選作品,由云南省國家稅務局“互聯網+稅務”領導小組審定。
七、投稿注意事項
應征組織或個人應在提交意見或作品時一并提供以下資料和文件:
(一)作者簡介(包括作者姓名或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過往創作經歷等)、作品創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二)所有應征作品均不退還,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投稿方式:
1.電子作品投稿郵箱:itax_yn@163.com
2.紙質作品郵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區春城路196號701會議室李秀華
3.聯系電話:0871—63537928
八、獎勵
(一)“金點子”獎勵20名, 一等獎1000元,二等獎800元,三等獎500元。
(二)Logo優秀入圍獎5名, 獎勵1000元。
(三)最終被選為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電子稅務局Logo的作品,其作者可獲得5000元知識產權轉讓報酬以及云南省國家稅務局頒發的獲獎證書,并與作者簽訂知識產權轉讓合同。
云南省國家稅務局將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網上辦稅廳等渠道公布獲獎名單,并在后續工作中聯系作者確定領獎方式。
九、特別申明
(一)投稿人不需向主辦單位交納任何費用。
(二)投稿人保證參選作品未公開發表過,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如涉及侵權等法律問題由投稿者本人自行負責,云南省國家稅務局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獲獎作品知識產權歸云南省國家稅務局所有。云南省國家稅務局有權決定作品的修改、使用場合、使用方式等。投稿人不得再向第三方轉讓該獲獎作品。
(四)獲獎作者必須向主辦單位提供作品原件,并協助主辦單位完成作品修改等工作。
(五)如遇特殊原因,主辦單位有權調整征集活動的日程安排。
(六)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郵資不足、失竊或者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者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投稿人投稿即表示同意本公告事項。
(八)主辦方擁有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歡迎廣大稅務干部、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踴躍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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